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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三好”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3-11-14 】【选择字号:

2011级、2012级研究生各班: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三好”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360)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科研及学术:三年级的硕士生在校期间,须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鼓励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如无论文公开发表,需由导师提供该生科研潜力和科研能力的鉴定。

3、成绩:必须按期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成绩优秀。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我院全日制在读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拖欠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者)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2、名额分配:每班评选“三好”研究生4人,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学生填写《兰州大学“三好”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或《兰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

2、各班填写《兰州大学“三好”研究生初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兰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初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时间安排

请各班在1121日前将导师签字后的《登记表》纸质材料交法学院办公室蔡老师,成绩单由蔡老师负责统一打印。班级填写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ailq@lzu.edu.cn。电话:8913767

学院汇总后将于1125日前报学校党委研工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法学院

                                                           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