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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方旭副教授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3-12-23 】

一、基本信息

迟方旭,男,汉族,中共党员,山东省胶州市人,19788月生。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基础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

二、学历信息

19979月至20016月,兰州大学法律系就读,本科;

20017月至20036月,兰州大学法律系工作,团总支书记;

20039月至20066月,兰州大学法学院就读,硕士;

20069月至2012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就读,博士;

20067月至今,兰州大学法学院工作,助教、讲师、副教授。

三、科研信息

(一)著作类

1.《物权法析论》,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私法思想考论》,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私法》,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工程资助项目;

4.《马克思恩格斯私法思想年谱》,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私法思想研究》,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

6.《建国后毛泽东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创造性贡献》,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二)论文类

1.《试论私法学中的阶级分析方法》,《兰州学刊》2013年第6期,《马克思主义文摘》2013年第12期复印转载;

2.《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创造性贡献》,《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年第11期;

3.《毛泽东在法律方法论领域的创造性贡献》,《光明日报》20143311版,《马克思主义文摘》2014年第4期复印转载;

4.《毛泽东是一位慎刑主义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14317,后收录《世界社会主义黄皮书》;

5.《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社会主义宪政”这一提法》,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14424,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同志批示;

6.《毛泽东是典型的慎刑主义者》,《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5121版和第4版;

7.《建国后毛泽东的立法思想及其对建设法治中国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1477,后收录《世界社会主义黄皮书》;

8.《毛泽东没有阻碍民法典的编纂和颁布》,《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8181版和第4版;

9.《“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我们的课堂”于法有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15212,后收录《世界社会主义黄皮书》;

10.《党外知识分子在党外,也在法内》,《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6244版;

11.《谢觉哉的审判独立思想及其时代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151016,后收录《世界社会主义黄皮书》;

12.《党内法规为何依旧如何严于国家法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151221

13.《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与西方司法独立的区别》,《长安》2015年第12期;

14.《这个普世价值不是一般的价值观念》,《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1281版,收入《红旗文摘》2016年第4期;

15.《运用法治思维遏制历史虚无主义》,《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3101版。

(三)课题类

参加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重大课题“依法治国若干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并主持子课题。

(四)奖励类

1.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对策奖,一等奖;

2.甘肃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3.甘肃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4.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三等奖。

5.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提名奖。

五、兼职信息

(一)学术兼职

1.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2.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特约研究员;

3.甘肃省文化产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实务兼职

1.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2.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3.甘肃省青联委员;

4.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5.兰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