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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4-04-04 】【选择字号:

各级团学组织:

根据校团委发〔20149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五四评优表彰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册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团员(含28周岁以内的党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当选者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五)。

2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为我校共青团员在各个方面的典范,全校共评选10名。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成绩优异,关心共青团事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切实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申报,综合申报材料,学院团委最终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提交申请的同学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五),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学院团委。

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由校团委评审小组通过答辩会的形式进行投票评选,申报人需用幻灯片向评审小组汇报其优秀事迹和工作业绩,汇报时间5分钟,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团支部达标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和表现优秀的“四星级团支部”中产生,数额为团支部总数的10%。我院团委将上报1个研究生团支部和1个本科生团支部参加评选。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三),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学院团委。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团支部达标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中产生,全校共评选10个。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团支部结合自身特点在充分吸取团员青年意见、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团支部申报材料,向学院团委提出申报。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二),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学院团委,并由校团委评审小组通过答辩会的形式进行评选,申报的团支部书记需用幻灯片向评审小组汇报支部事迹和工作业绩,汇报时间5分钟,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希望各级团学组织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根据学院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意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并将本单位推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的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登记表和申报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和申报材料于411日前上报学院团委。

联系人:李艳霞,联系电话:5292730   8913760

附件下载.doc

附件一:法学院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附件三: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五: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