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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法国马赛大学THERESE KEELAGHAN副教授应邀访问兰大法学院并举办学术讲座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4-06-27 】【选择字号:

201469日至620日期间,应兰州大学法学院刘光华副院长的邀请,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副教授THERESE KEELAGHAN来我院,为经济法专业为主体的法学专业研究生,围绕“Business Regulation”主题举办了四场别开生面、风格迥异的全英文系列讲座。此次活动也是兰州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组成部分。兰大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教授对THERESE KEELAGHAN女士的来访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全程主持了系列讲座。

KEELAGHAN副教授毕业于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现任法国政府对外贸易(CCEF)法律顾问,法国埃克斯普罗旺斯省KEELAGHAN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执业律师,同时也是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商业管理研究中心、欧亚研究中心研究研究人员。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及其欧亚研究所同兰州大学法学院有着近十五年的合作交流历史,兰州大学法学院每年都选派数名优秀本科生与研究生进入埃克斯马赛大学和欧亚研究所进行European Business Law专业的LLM学习和交流访问。

此次KEELAGHAN教授的系列讲座分为四大板块,第一讲商事组织(Business Organization),从商事组织基础出发,通过翔实生动的PPT演示,为法学研究生呈现了美国关于商事组织的基本规定,系统介绍了现存于美国社会中的多个商事组织形式及一些普通法中的特殊规定,如禁止反言(partnership by estoppel)、信托义乌(fiduciary duties)、忠实义务(duty of loyalty)等。讲座以典型的英美法案例教学方法为切入点,使得学生们第一次系统而近距离地领略了不同法系法学教学方法的不同魅力。

第二讲公司法律制度(Corporations Law),Keelaghan教授从公司的属性特征和定义、公司的形成、公司经营权利包括明示权利和隐含权利(expressed power and implied power)、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股东的权利以及义务包括信托义务(fiduciary duties)、注意义务(duty of care)以及忠实义务(duty of loyalty)以及公司的合并、兼并以及终止(merger, consolidation and termination )五个方面,全面而概括地介绍了美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三讲在前两讲的基础上,再次深入介绍了公司金融和证券交易制度(Corporate Finance and Securities Regulations)。KEELAGHAN教授首先介绍和分析了由全球经济一体化产生的证券股票交易频繁的现象,强调了证券交易对公司融资和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指出,证券票据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影响未来公司制度的发展方向。其次具体介绍了公司发行股票以及股票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时的程序和主义事项、票据转让背书和票据追责等问题。

第四讲的内容围绕知识产权在当今商业环境下的问题(The Patents in Current Business Environment)展开。此次讲座以案例为主,KEELAGHAN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知识产权的一些基础概念,随即向大家详细陈述了苹果和三星两大全球手机供应商在2011年春季开始至今的,在全球范围内关于苹果诉三星产品NEXUS S ,EPIC4S,GALAXY S4G,SAMSUNG GALAXY TA侵犯苹果公司的四项基础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的介绍,以及三星公司反诉苹果侵犯其手机通讯技术的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案件激发出同学们的极大兴趣,同学们争先提问,KEELAGHAN教授细心的为大家一一解答。

在最后一次讲座结束前,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教授对Keelaghan教授的此行作了总结和评论,对系列英文讲座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讲座蕴含了丰富的学术信息和前沿性学术思考,一定会给参加讲座的全体法学院研究生同学的英语实践能力和法学知识更新带来全新的启迪。刘院长对KEELAGHAN教授能够来兰为广大师生带来如此精彩的系列讲座表示感谢,也表达了愿意同埃克斯马赛大学及教授本人保持长期交流并拓展合作空间与形式的愿望。KEELAGHAN副教授也表示,通过此次兰州大学之行,加深了对兰大及其法学专业的了解,同时对兰大法学院的发展和在对外交流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也表示今后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其本人和所在欧美院校与兰大法学院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