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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院级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5-03-30 】【选择字号:

各级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我院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院级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法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法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在册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团员(含28周岁以内的党员)。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当选者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二)。

 

希望各级团学组织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根据学院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意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单位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并将本单位推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的登记表于48上午10前上报学院团委。研究生交至本部齐云楼1610,本科生交至榆中校区办公楼305

联系人:李艳霞,联系电话:5292730   8913727

 

院内评优附件.doc

附件一:法学院院内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