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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法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会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5-10-27 】【选择字号:

1026上午,法学院党委在齐云楼1711会议室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严以用权”。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和校党委“三严三实”第三督导组成员王晶出席了会议。专题研讨由院党委书记李学军主持。

法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工作,事前对于开好本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安排,与会人员都准备了书面发言材料。

会上,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学习、思想以及分管的工作实际,深刻阐述了对“严以用权”的理解和认识,并就学习体会和今后如何更好地“严以用权”、推进学院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与交流。一致认为要将“严以用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学习中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强化“严以用权”的意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干事创业能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院长刘志坚教授从“权力”的本质属性和功能作用等层面分析了非法或不正当行使权力的危害,提出了领导干部从四个方面做到慎以用权、严以用权、依法用权。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首先必须加强自身修养,严以修身;其次要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做到公道正派;第三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第四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法纪的监督。

院党委书记李学军对与会同志的发言和日常学习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指出,严以用权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对领导干部而言,必须坚持用权为民,严格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结合学院实际,对学院班子成员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规章制度体系,二是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进一步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有效地推进学院各项工作。

第三督导组成员王晶肯定了法学院开展“三严三实”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代表督导组传达了近期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建议学院注重将“三严三实”教育与推动学院工作紧密结合,切实以“严”和“实”的精神推动学院建设和发展。

中心组成员还学习了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中纪委“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风险点、难点和着力点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