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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6-06-28 】【选择字号: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科生第18周结课,第1920周进行考试。考试时段为:

上午:830-1030     1100-1300

下午:1330-1530    1600-1800

2、专业课补考时间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安排,公共课补考在下学期第一周周六、周日进行。请老师们提前将补缓考试卷发至邮箱yinyanfang@lzu.edu.cn.

3、按照《兰州大学关于命题、考试及成绩归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教师命题应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门课程考试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 A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

4、请主考教师准时将试卷和答题纸带到考场。主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组织学生按排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更换考场。组织考生在签名表上现场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考生签名表和考场记录要及时上交。对缺考和违纪情况要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并在相关考生的试卷卷头位置标明“缺考”、“违纪”等字样(格式见附件)。缺考试卷须由监考教师代为填写“姓名”、“专业”、“校园卡号”后与普通考卷一并装订归档。考生违纪材料要连同学院处理意见一并交送教务处存档。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监考教师,要追究其责任,并依据《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5、请主监考教师按附件中的主监考名单参加主监考,其中政治课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提供试卷和答题纸,考试试卷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考试前带到天山堂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榆中校区)和杏林楼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医学校区),请监考老师于考试半小时前去领取,考试后交回原处。领卷和交卷之后请监考老师在记录表上签字。

大学英语考试试卷由外国语学院在考试前带到天山堂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请监考老师于考试半小时前去领取,考试后交回原处。领卷和交卷之后请监考老师在记录表上签字。答题纸,座位表,考场记录表都和卷子在一起。

 6、请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录入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http://202.201.0.239)。请在下学期开学前三周做好考试资料的归档,归档材料包括:已排序学生答题纸、纸质版成绩表、试卷AB卷及答案、试卷分析报告、学生签名册、考场记录。

 7、考试期间,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天山堂A区三楼教务处值班室、医学校区杏林楼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

8、期末考试期间,第1920周的周一、周三、周五(74日、6日、8日、11日、13日、15日),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12 1014 4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 0013 3016 00

 

附件:2016年春季监考安排表.xls

 

 

                                   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