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信箱地址:

tusl@lzu.edu.cn


如果您已经安装邮件客户端或者APP,
点击这里 直接发送邮件。
院长信箱
信箱地址:

anjt@lzu.edu.cn


如果您已经安装邮件客户端或者APP,
点击这里 直接发送邮件。

通知公告

兰州大学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7-03-08 】【选择字号: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 复试对象

2017年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法学院且满足兰州大学公布分数线的考生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法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 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其中,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外语听说测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三、 调剂原则

优先考虑调剂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报考“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本专业高水平科研院所的调剂生源。

四、 复试成绩

复式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80%+外语面试成绩20%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30%

初试权重为50%,笔试权重20%,面试权重30%

五、复试安排

(一)报到:313日上午9:00,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1618,报到同时进行思政考核。

报到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需A4幅面复印):

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生)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复试费用:复试考生报到时应交纳复试报名费。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30//人,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人。复试报名费在报到时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三)体检:314日上午900-12:30在兰州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要求空腹,带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费用自理。

(四)笔试:314日下午14:30-17:30,笔试地点在报到时查看。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面试:时间为31517日,地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成绩公布:318日,在学院公告栏和网站进行公示。

(八)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招生计划,确定本专业招生拟录取名单。

(九)确定导师:拟录取考生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导师确认表,通过相互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要求每一位考生必须且只能确认一名导师,导师签字生效。

六、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奖学金在入学以后统一评定。

八、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931-8913725    联系人:李书记

电子邮箱:lixj@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2017年法学院研究生上线名单.pdf

附件3:2017法律硕士联考B线上线考生复试资格申请表.pdf

                                              法学院

                                  20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