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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兰州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签署合作协议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7-05-27 】【选择字号:

 

20175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召开巡回区部分法学院校座谈会,与会代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畅谈体会,就深化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合作进行了深入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张述元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俞树毅教授受学校委托参会。

座谈会上,在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后,张述元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第六巡回法庭和巡回区法学院校要增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人才兴国共识,共同肩负起培养法治人才的重任,携手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要加强合作,就审判实践、司法改革、“一带一路”法治服务保障等重大课题共同进行深入研究,共同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同为西北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交流互动,搭建共同进行案例教学、司法大数据分析、专题研讨、教育培训的平台,进一步完善挂职锻炼、教学实习等制度,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共同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要共同加强法治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巡回法庭公众开放日”“巡回开庭进校园”“案例说法”等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座谈会前,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张明带领与会人员考察了第六巡回法庭的审判和办公场所。会后,第六巡回法庭与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青海师范大学举行了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协议内容涉及法律实习生机制、合作调查研究、双向业务交流、法学理论与教育实践互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五个方面。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更是增进西北地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加强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治实际工作的交流、探索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长期合作模式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