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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兰州大学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并揭牌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7-12-08 】【选择字号:

12月5日下午,兰州大学与兰州市中级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俞树毅教授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永平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共同揭牌。兰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赵文瑞、副院长吴双全教授,李志强副教授、胡珀副教授、柴裕红老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光林、副院长张瑗、政治部主任李世璠、纪检组长彭登奎、审判委员会专委王玉花及入选首批兰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指导老师的实务法官代表共四十余人一同参加了此次合作共建基地的签约暨揭牌仪式。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永平指出,十九大报告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了未来五年法治建设和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方略和发展方向,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此次与兰州大学合作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法院审学研一体化和院院合作共赢目标的重要环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着一只拥有丰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的一线法官队伍,在建设大数据审判和智慧法庭等人工智能司法运行机制方面也紧随时代步伐,通过此次与兰州大学之间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一定会充分利用高校法学研究理论上的优势资源,助力法官的法律知识和司法观念的提升,提升法院执法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创建法院与高校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新模式,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法学院院长俞树毅教授在签约暨揭牌仪式上指出,兰州大学法学院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有着长期合作和交流的良好基础,此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新理论、新论断、新目标、新方向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积极推动与实践,对处理好法学教育过程中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对构建法学高等院校与法院联手合作的新型育人机制,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法学高等院校与法院之间的深度交流与合作,为新时代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对兰大法学教育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

签约暨揭牌仪式上,双方主要围绕加强法学院与法院之间合作与交流,实现“院校共赢、优势互补”的目标展开友好磋商。参与各方积极交流、深入讨论,分别就人才培养模式、互动交流机制和关于如何科学协调新时代司法审判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