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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法学院召开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动员大会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8-06-20 】【选择字号:

 

6月15日下午,兰州大学法学院在城关校区飞云楼报告厅举行了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动员大会。学院院长、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俞树毅,法学教育和实训管理中心主任、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志强,法学教育和实训管理中心成员胡珀,以及实习班班主任申伟、王雅霖,研究生教学秘书尹彦芳等老师出席会议,2016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文瑞主持。

俞树毅在动员讲话中强调,法律专业教育教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专业实习环节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在要求和必须环节。去年以来,学院积极协调,分别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六家单位签订了共建法学教育实训基地协议,目的就是要统筹推进学院学生专业实习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目前,学院也正在积极推进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并将设立法律硕士校外导师审查机制,为做好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指导工作提供良好保障。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将以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专业实习,配合学院顺利推进专业实习工作。

李志强就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流程和有关要求做了详细说明。他指出,专业实习是教育部法律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的教学环节,实习的成绩将关系法律硕士研究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也影响着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实习工作,专门研究制定了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希望大家能够统一认识,积极参与专业实习,提高自身专业实践能力和素养。

赵文瑞在主持会议过程中向大家介绍了《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专业实习安全教育管理办法》,并要求参与实习的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认真仔细阅读其中的各项规定条款,认真了解专业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严格遵守专业实习纪律要求,树立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确保专业实习工作顺利、安全和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