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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法学院“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系列讲座活动周——马来西亚专场
在榆中校区举行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8-11-26 】【选择字号:

11月21日上午,受兰州大学法学院邀请,亚太法律协会“一带一路”委员会联合主席、马来西亚梁潘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梁柏林律师和梁潘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心颖律师为法学院师生分别进行了题为“一带一路项目中的争端规避与管理”“马来西亚私人收购和合资企业的主要问题”的法律实务讲座。讲座在榆中校区天山堂C203教室举行,法学院李晓静老师担任了两场讲座的主持人。法学院榆中校区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李晓静老师主持讲座

为了锻炼学生的英语能力,梁柏林律师在讲座开始时用东南亚英语宣讲。首先,梁律师大致介绍了“一带一路”对法律实务人员跨文化、跨专业的能力要求。其次,根据当前企业在“走出去”时可能遇到的纠纷,提倡企业雇佣律师并提前做好准备。接着,梁律师从法律现实主义角度分析了“一带一路”中的纠纷的特殊性,并强调企业应重视政府沟通,自主协商解决纠纷。梁律师指出,面对跨国法律问题文化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应进行国际协商,审慎处理问题以免损害各方关系。

亚太法律协会“一带一路”委员会联合主席、马来西亚梁潘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梁柏林律师

李心颖律师主要围绕马来西亚的“私营收购”、“合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管制审查”等几大块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李心颖律师首先以名言“你的态度而不是你的能力决定了你的高度”开场并简要介绍了讲座内容,紧接着她细致地向同学们解释了“股东”、“董事”“公司秘书”等法律概念的具体含义,由此进一步引出重点:马来西亚的公司制度涉及股份收购和合资企业的有关法律问题。在讲解过程中,李心颖律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运用了比较的视角,对比了中国与马来西亚关于公司并购与合资企业的相关法律问题,介绍了就该问题的世界发展潮流,揭示了涉外并购的大趋势。

梁潘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心颖律师

两场讲座后,我院同学与两位专家积极互动,专家们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赢得了同学们的掌声与认可。本次讲座加深了同学们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纠纷的规避与管理以及对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理解,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有利于培养同学们的专业兴趣,提升我院学生的法律素养,做一个与时俱进的法律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