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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全面展开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8-11-28 】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我院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2015级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于11月28日全面展开。

当天上午,我院法学教育和实训管理中心主任李志强副教授、副主任胡珀副教授和2015级知识产权班班主任宋鹏博士作为本次实习带队老师,对2015级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赴城关区人民法院和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实习报到工作分别与实习单位进行了实地有效的对接。实习单位的负责同志对我院学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的同时,现场对所有学生的实习手续和实习岗位进行了科学、合理、有效的协调与安排。带队老师感谢实习单位认真、周密部署的同时,也对参加集中统一实习的学生再次强调了有关安全责任意识、组织管理规定和各类纪律遵守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希望同学们能够好好珍惜这次实习机会,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以展示兰州大学法学院学子们的优良学风和文明风貌。

本次教学实习工作是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于去年5月3日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公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版》的文件要求进行的科学安排。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学院按照《关于成立<兰州大学法学院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法学院发[2018]8号)要求,分别成立了以俞树毅院长为2016级法律硕士实习工作小组组长和以吴双全副院长为2015级本科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兰州大学法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法学院发[2018]3号)的规定和学院教学管理的具体要求,对该项教学实习工作进行了多次集中专题研究,对本次实习工作进行了全面统一的安排和部署。

此次实习安排是在具体落实《兰州大学法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基础上,对2016级第二批参加集中实习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的全部落实和对参加集中实习的2015级法律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的首次集中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