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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及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9-06-18 】【选择字号: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缓考工作的通知》为保障2019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学院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补、缓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

组长:沙鹏

副组长:吴双全   贺军文

成员:张航涛    张雅宁    李川    宫铭阳

二、时间安排

(一)本科生第17周结课,第18、19周进行考试。

考试时段为:

第一场:08:30—10:30    

第二场:11:00—13:00

第三场:13:30—15:30

第四场:16:00—18:00

(全校公共选修课、辅修、双学位课程考试安排在晚上或周末进行)

(二)补、缓考安排

公共课必修课补、缓考时间:2019年8月31日(周六)——9月1日(周日)进行。

公共课补缓考教室: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考场并于8月28日(周三)—29日(周四)在教务处主页发布。

专业课补、缓考时间:2019年9月2——9月6日之间(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专业课补、缓考教室:开学第一周确定后通知班级学委。

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按时返校并参加补考。

补考结束后,五日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三、工作部署和要求

(一)要重视考试组织工作,加强考试纪律宣讲,规范考务工作,端正考风,明确职责。

(二)重视监考工作,充实监考力量。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80人以上考场不少于3人。

(三)监考教师应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如下:

1)组织学生按排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更换考场。

2)考前宣读或再次强调考场纪律,明确考试要求,做好考生座位清理工作,重点加强手机管控,确保考生手机、复习资料、书包等物品在指定位置存放,手机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

3)组织考生在签名表上现场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

4)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缺考和违纪情况,并在试卷卷头位置标明“缺考”“违纪”字样。缺考试卷须填写“姓名、专业、校园卡号”后与参考考生考卷一并装订。考生违纪材料要连同学院处理意见一并交送教务处存档。

(四)教师命题应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门课程考试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 A、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

考试前按相关要求准备好试卷、答题纸,按时带入考场。

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试卷的印刷、装订、封装等工作环节。

(五)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教师要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教学秘书应做好各项辅助工作,并及时统计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

(六)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周五前交回下列归档材料:

1)已排序学生答题纸

2)试卷AB卷及答案

 (3)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

 (4)纸质版成绩表、考生签名表、考场记录表

四、其他安排

(一)期末考试期间,考务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天山堂A区3楼管理室、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705室。

(二)第18周周一、周三、周五(2019年6月24日、26日、28日),第19周周一、周三、周五(2019年7月1日、3日、5日)考试当天,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12:00,14:3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00,13:30,16:00。

  (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及信箱:

榆中校区:

教务处,5292117,yzjxk@lzu.edu.cn。

  城关校区东区:

  教务处,8912031,jxk@lzu.edu.cn;

  医学院教育教学部,8915204,yxyjwk@lzu.edu.cn

 

附件:附件1:法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2:兰州大学试卷卷头式样(AB卷).doc

      附件3:通勤车发车时刻(含期末考试增发).doc

                                     

                                              本科教学

                                           2019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