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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兰州大学法学院积极协办“一带一路”商事法律(黄河)论坛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9-07-05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搭建商事法律服务平台,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由中国贸促会、甘肃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甘肃省贸促会承办,甘肃省法学会、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省律师协会、兰州市贸促会协办的第二十五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一带一路”商事法律(黄河)论坛,于7月4日在兰州举

本次论坛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前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女士、亚太法律协会“一带一路”委员会联合主席梁柏林先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先生、日本中央大学教授、日本国际贸易投资研究所中国研究会委员长梶田幸雄法学博士、菲律宾奥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卡洛斯先生、化险集团高级合伙人陶克瑞先生(英国)、全球贸易协会亚太区总监周卓颖女士(香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本军律师、兰州大学法学院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柴裕红副教授、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与实训管理中心主任李志强副教授、甘肃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史于稚律师等11名嘉宾,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等专题进行了主旨演讲和研讨。本次论坛吸引了来自日本、马来西亚、缅甸、英国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境外代表,陕西、广东、新疆、河南、河北、青海、南京等14个省市贸促会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代表,省内相关部门代表,酒钢、金川、八冶、电投等省内重点企业代表,以及法律界代表等300余人参会。

本次论坛以“一带一路”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为主题,分为主旨演讲和专题讨论两大部分。本次论坛的第一场专题讨论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展开,由我院李志强副教授主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先生首先进行了发言,他表示,争端预防体现在合同的谈判签署、合同的履行等每一个环节之中,其中,争议解决机制的事先选择也构成了争端预防的重要部分。接着,全球贸易协会亚太区总监周卓颖女士围绕法律制定与可持续发展服务阐述了观点;亚太法律协会“一带一路”委员会联合主席梁柏林先生结合跨国公司实际案例具体分析了法律风险的预防及争端解决;最后,我院“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柴裕红副教授以甘肃法律人才培养现状为基础,围绕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及人才培养多元化的问题作了精彩发言,并提出了相关具体的可行性建议,引起在场嘉宾的强烈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