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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聘用制管理人员(A岗)招聘工作方案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9-12-11 】【选择字号:

一、招聘岗位

 科研秘书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未受党纪或行政处分;身心健康。

(二)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0月1日后出生)。

三)法学,英语六级及以上。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6日。

四、考核

一)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8:30-10:30,地点:齐云楼173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3:00-5:30,地点:齐云楼1734。面试包括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个人陈述包括自我介绍、对岗位的认识及工作设想,限时5分钟,以PPT形式汇报;回答问题限时5分钟。考核小组成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排在前3的人员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环节。

(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

1.体检。2019年12月11日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心理健康测试。2019年12月11日参加兰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心理健康测试。

3.考察。时间:2019年12月11日-13日。考察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聘资格复核。核实拟聘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通过查阅档案和谈话,考察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拟聘人选到法学院办公室见习。通过见习等环节,考察人选的亲和力、团队协作能力、执行力等。

五、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2019年12月16日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和替补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和替补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6日-23日。

六、聘用

2019年12月3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拟聘人选(含替补人选),并提交选聘工作报告、考察表和《兰州大学选聘毕业研究生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网站下载),学校按照选聘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中2020 届毕业生应于2020 年7 月5 日前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来校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具体期限以就业报到证时间为准),往届毕业生在报到通知单发出后1 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聘工作纪律

1.学院成立招聘考核小组,负责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等相关事宜。

2.招聘考核小组应及时将笔试、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等相关要求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前,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告知应聘人员有关面试的具体要求。笔试、面试须做书面记录,存档不少于3 年,以备查验。

(二)保证招聘工作质量

1.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应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经面试、考察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予录用,学院可向学校申请再次组织招聘。

3.体检或心理健康测试或考察不合格者均不予录用。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须符合国家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相关规定。

 

 

 

                                                     法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