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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法学院研究生第十五党支部与本科生第二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0-06-02 】【选择字号:

为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以党建工作带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开展和学生学术综合能力提升,构建“大学工”工作体系,5月28日晚法学院研究生第十五党支部联合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在线举办了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代表以及来自吉林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学生党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双全教授线上到会指导

会议伊始,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交流了心得体会,分享了自己对“两会”热点的关注和思考。姬展同学说,虽然疫情给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带来了挑战,未来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但大家仍在积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在危机中寻找新机尽管这个过程注定艰辛,但我们每个人都不畏艰难,为之奋斗

与会人员“观点展示+圆桌论坛”的方式开展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治理”主题学术沙龙。三位主讲人经过前期的认真准备,分别从各自研究领域出发,契合疫情期间发生的实际案件,探讨了不同部门法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所发挥的作用,作了精彩的学术分享。其他同学紧扣议题,积极讨论交流,整个活动气氛热烈。

兰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许姝洁同学作为第一个主讲人发言,她结合疫情期间非法生产销售口罩的行为从市场规制法以及宏观调控法两个角度,阐释了两种法律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从不同侧面对归置不法行为提供的制度支撑。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张学凯同学分享了对于经济法与各部法之间关系的理解,并结合民法典出台后部分条款引发的争议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法律出台之前,侧重于立法完善,但是法律出台后,更多的要侧重法律的解释。兰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于晓航同学结合自己对于社会信用立法的研究,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角度进行探讨,他认为生产、售卖假口罩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市场破坏行为,更是一种社会失信行为,通过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对这种行为进行多元化的规制亦是一种可采用的方式。兰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宋昭贤同学结合自己在疫情期间的切身感受,疫情期间国家对于中小企业从不从层面的优惠与扶持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第二位主讲人是兰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王昱瑾同学,她就疫情期间个人信息披露引发的法律问题从自己的专业角度进行了探讨,个人信息利用与风险、个人信息披露利用上利益冲突以及利益冲突的衡量三个层面解读了疫情期间引发的公共信任危机。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马文华同学结合主讲内容发表了关于公私利益衡量的思考,她认为,利益衡量不仅要放置于特定背景下,特定情况下也要具体到个案角度进行考量,认为在这种全民安全的大问题上,个人利益要做出相对让步,但这种让步建立在公权力对个人信息合理且必要使用的基础之上。

第三位主讲人是兰州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的史雨鑫同学,她首先从《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规定出发,为我们讲述了能够上升至国际层面关注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然后结合疫情期间部分国家针对我国采取的旅游限制措施以及针对我国产品采取的限制措施的行为进行分析,她认为按照世卫组织的规定,对中国乘客、服务的禁止或限制性措施应是WTO规则所允许的,但是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禁止进口措施的必要性尚存在疑问。来自吉林大学国际法专业的王迪同学做了与谈发言,她从疫情对于国际市场所带来的影响层面出发,发表了自己对关于疫情对全球经济冲击的看法。

最后,吴双全教授充分肯定了本次主题党日活动的意义。他说,本次活动为法学院研究生与本科生提供了学术交流、共同学习的平台,还吸引其他高校学生的参加,拓宽了学术视野。活动将理论学习与专业知识紧密结合,做到了使参会同学“愿意来,有收获”,同时,也体现了支部较强的组织力和带动力。他还希望能够继续扩大活动范围,在议题选择上多下功夫,使讨论交流更加深入。  

一直以来,法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的各项安排要求,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足于“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工程”平台,创新学生党建工作载体,搭建本科生、研究生学术交流机制,在提升学生思想理论水平、提高专业素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疫情防控期间,各学生党支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还服务地方司法工作需要,高质量完成了甘肃省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调研报告的撰写任务。接下来,学院党委将继续指导各学生党支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推进“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法学院通讯员 孙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