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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法学院青年教师工作坊开展第二期活动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0-06-22 】【选择字号: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把握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青年教师间的学术交流,法学院青年教师工作坊于6月19日15时在齐云楼法学院君才报告厅(1723)开展第二期活动。活动由脱剑锋副教授主讲,邓小兵副教授主持,甘培忠院长、沙鹏书记及部分青年教师、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活动,甘肃省纪委监察委法规室杨书军等五人专程过来旁听。

脱剑锋副教授以“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创新”为题,从民法典在政治语境、立法体例、价值体系和基本原则以及具体制度的特色与创新这几点展开论述。首先,脱老师引用习总书记在集体会议上的发言,指出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然后,他简要介绍了民法典立法体例的三个鲜明特点:第一,人格权独立成编;第二,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第三,合同通则承担债权总则的功能。紧接着,脱老师分别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权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几个方面着重阐述了民法典在具体制度上的特色与创新。

互动交流环节,邓小兵老师、康建胜老师、梁琳老师与脱老师针对离婚冷静期的立法依据以及现实意义进行了热烈讨论,王渊老师也与脱老师交流了知识产权法未进入民法典的背景,温昱老师也就民法典的制定与司法适用畅谈了自己的看法。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必将进一步提升法学院青年教师院内学术交流的热情。(文/潘荣荣、刘鹿琴 图/徐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