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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做客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十三讲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0-09-04 】【选择字号:

应兰州大学法学院、兰州大学意大利研究中心联合邀请,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做客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十三讲,于2020年8月28日14时30分以腾讯会议为媒介,云端见面的方式进行了题为《中国民法典与民商合一:罗马和意大利的经验》的讲座。讲座由兰州大学意大利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经济法学学科召集人刘光华教授主持,以兰州大学法学院师生为主体,包括来自省内外其他高校研究机构对主题感兴趣的人员累计349人次参与了本次线上讲座活动。本次活动也是兰州大学法学院2020年本科生、研究生秋季“学术周”的揭幕。

讲座以《中国民法典》的颁布为背景,围绕《中国民法典》制定和未来实施中的重要理论实践问题——民商合一,徐国栋教授分四个部分独具慧眼地进行了引人入胜的探微求真:

第一部分什么是民什么是商什么是合一?徐教授以耳熟能详的经典案例《威尼斯商人》为引子,层层推进的剖析解读了本部分的三个主要关键词“民”、“商”、“合一”并最终推导出了本部分小结:不设定共同的前提,每个人讲的民商合一可能是不一样的。

第二部分中国《民法典》的民商合一。其中,徐教授以《中国民法典》中具体的法条实例为证,通过窥视“混合”这一法律概念,系统比较了从中国《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不同时代,以及《德国商法典》《泰国民商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等不同法域对民商合一的理解和规定,追本溯源地解析了中国《民法典》的民商合一的特定内涵。

第三部分罗马私法的民商合一。谈及罗马私法的民商合一时,充分展示了徐教授对罗马私法研究通透的功底,徐教授引用了从乌尔比安到保罗、从盖尤斯到彭波尼、从维梵德到弗朗切斯科·伽尔伽诺等多位罗马、意大利法学家的经典论述,以阐明罗马私法的民商合一。

第四部分《意大利民法典》的民商合一中,徐教授主要以时间轴为线索,系统梳理了从1865年左右意大利实行民商分立到一战后组织委员会于1925年重订完成的民商法典,再到1942年的《意大利民法典》。然而,在徐教授看来,《意大利民法典》没有实现民商合一,而是实现了职团法、经济法(或者它们共同组成的新商法)与民法的合一。这一最终观点的抛出,将讲座的气氛推向了高潮,并在互动环节经过几轮精彩的对答后,两个半小时的讲座完美落下帷幕。

讲座全过程,徐国栋教授结合自身丰富的意大利研究与访学实践,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地阐述了罗马和意大利民商合一的案例与相关制度,同每一位与会者分享了罗马和意大利民商合一的经验,同时引导听会者以罗马和意大利民商合一法治经验为鉴,探寻理解和适用《中国民法典》民商合一结构特征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