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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0-09-14 】【选择字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网址来源:https://www.chinacourt.org/index.php/article/detail/2020/09/id/5451424.shtml)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接收第九批法律实习生。全国法律院校均可择优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人选2名,实习期限为5个月,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实习人员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本次报名采取学院集中统一组织推荐的方式,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公开评议遴选后,再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择优推荐。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实习地点在北京,且要求全程参加,所有报名参加实习的同学必须首先经过导师的明确同意。对于2020年季学期课业负担较重、难以保证全程参加实习活动的,建议不推荐。

请有实习意向的同学认真阅读官方通知内容、如实认真的填写《报名推荐表》及相关视频资料(发送电子版即可,纸质版等确定推荐人选后再行打印)后,发送至我院李志强老师的邮箱(mrlizhiqiang@163.com)。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起至9月15日

 

附件:最高院实习推荐表(第九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