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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王兰萍教授做客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二十三讲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0-11-09 】【选择字号:

116日晚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二十三讲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齐云楼君才报告厅成功举办。商务印书馆学术中心政法编辑室主任王兰萍教授以美国版权保护的客体:作品的独创性(菲斯特标准)为主题开启了版权法系列讲座的第一讲,讲座由兰州大学法学院王渊教授主持。

王兰萍教授的讲座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王教授介绍了美国版权法的背景知识以及研究方法和意义,让在场的同学们对美国版权法有了整体的认识;接下来,王兰萍教授通过菲斯特诉乡村电话公司案引出了菲斯特标准的来历;并对独立创作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涉及发现不是创造,事实不可获得版权而包含事实的作品可以,独立创作要件禁止对他人创作的成分享版权,不要求新颖性,不考虑其他类似作品等角度;同时,王教授围绕表格、创作的偶然与长期、编辑性改变、标准语言的法务表格以及登记等方面对最低水平的创造性标准进行了解释;最后,王教授进一步说明了菲斯特标准中的几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并进行了总结。

在讲座过程中,王教授结合与菲斯特标准相关的实际案例引导同学们进行思考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美国版权法中作品独创性的理解,也为接下来知识产权法的学习研究奠定了基础,启发了思路。(文赵艺璇,图赵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