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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赵磊教授做客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二十五讲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0-11-12 】【选择字号:

11月10日下午,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二十五讲于天山堂B404顺利开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赵磊教授以“中国公司法改革的三个维度”为主题开启商法前沿讲座讲座由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振江主持。

赵磊习法能力的培养为切入点,指出学习法律要着重培养证据思维和法律关系思维,通过阅读和科学学习方法的掌握构建相对完整的法学学科体系。同时他强调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要求同学们学会在此基础上提升学术研究能力。赵磊从法理、实践、立法三个层面简要介绍公司法的特点,以“功能主义”“规范主义”“实用主义”三个维度为着眼点,具体阐述公司法改革的内容,强调法理、案例、法条对于公司法学习与研究的重要性。“功能主义”维度,赵磊介绍公司功能与作用、实践类型、治理模式使同学们对商法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赵磊从“公司法在民商法体系中的地位”“公司法自身的体系安排”出发,介绍了在规范主义维度下的公司法改革,他认为在打破现行公司法体系框架的同时要废除现行公司法总则部分实现公司法与民法总则的协调公司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作出回应。最后赵磊司法裁判的角度剖析公司法改革内容以鲜明的案例讲述缩小了应然与实然的差距

此次讲座中,赵磊对于公司法改革的思考与独特见解,让同学们受益匪浅,收获颇丰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公司法改革的理解,为商法学习奠定良好基础(法学院通讯员 牟佳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