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信箱地址:

tusl@lzu.edu.cn


如果您已经安装邮件客户端或者APP,
点击这里 直接发送邮件。
院长信箱
信箱地址:

anjt@lzu.edu.cn


如果您已经安装邮件客户端或者APP,
点击这里 直接发送邮件。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0-12-28 】【选择字号: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前补、缓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分析与归档工作的通知》,为保障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学院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缓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

组长:沙鹏   甘培忠

副组长:吴双全   贺军文

成员:张航涛    张雅宁    李川   张兆翠

二、时间安排

(一)1819级本科生课程于18周结束,19-20周(202114日至115日)进行考试。

20级本科生课程于20周结束,21周(2021118日至122日)进行考试。

考试时段为:

第一场:0830—1030

第二场:11001300

第三场:13301530

第四场:16001800

(二)错峰离校安排

根据2020秋季学期错峰离校方案,各年级错峰考试,学生分批次离校,错峰放假,避免聚集(见附件1.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和监考安排表)。

(三)补、缓考安排

1)公共课、专业课补、缓考: 2021220日(周六)及21日(周日)两天完成。

专业课补、缓考须避开公共课补、缓考时间且于2021222日前全部完成。

2)补考不涉及2019级、2020级本科生,20192020级凡未通过课程考试考查的,按规定重修。

3)公共课补、缓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并在教务处主页发布。

4)补、缓考结束后,所有成绩录入工作须于5个工作日全部完成。

5)严格审批缓考申请,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按程序进行审批、公示。

6)补、缓考的学生需提前返校参加考试(提前通知)。

三、工作部署

(一)总体要求

重视考试组织工作,考前加强考试纪律宣讲宣传,端正考风。布置期末考试及补、缓考工作。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务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命题与试卷

严格执行《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教〔202012号)相关要求,把好考试命题关,确保命题质量,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试卷的印刷、装订、封装等工作环节,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

(三)监考安排

重视监考工作,充实监考力量。80人以下的教室应至少安排2名监考,80-120人的应至少安排3名监考,120人以上的应至少安排4名监考。任课教师必须担任课程考试主考,学院专任教师、管理干部及教辅人员承担监考任务。

严禁由学生担任监考。

因各种不可抗力,一旦出现监考人员不能按时到位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协调其他教职工补位,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备说明。

(四)补、缓考准备

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要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应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第一时间统计核实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第一时间完成精准沟通与协调,第一时间安排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补、缓考和后续相关工作。

四、相关说明

(一)推进学业评价改革

在确保考试信度和效力的前提下,鼓励任课教师可提出新的考试方案。

1)课程考核应坚持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总结性考核相结合,相对性评价与绝对性评价相结合。

2)课程考核一般由过程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过程性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单元测试、课外作业、课堂辩论、撰写论文等方式,每学期一般不少于四次。总结性考核一般在学期末以考试、考查的形式进行。总结性考核占总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50%

3)条件成熟的课程,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探索非标准化答案考试、成果考核等多样化的测试形式,改变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学生学业评价模式。

4)如有要进行免监考的课程,由各开课单位审定后及时报备,并按照《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二)合理统筹考试安排

同一班级(或专业)同一天考试科目不超过2门,避免同一天连考以及连续高密度考试。

(三)成绩录入和更正

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工作。

因特殊原因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须提前在OA系统的教学事务模块中申请延长成绩录入,经学院负责人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延长,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成绩未按时录入,不予延长录入时间。

更正录入的成绩须按照成绩更正流程处理,成绩更正次数将纳入学院考核内容。

(四)归档材料

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周五前交回:

1)已排序学生答题纸

2)试卷AB卷及答案

3)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

4)纸质版成绩表、考生签名表、考场记录表

五、其他安排

(一)考务办公室

期末考试期间,考务办公室分别设在:

榆中校区:天山堂A6楼教师休息室、二教一楼A区教休室(A110);

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

(二)增发通勤车

考试周内,即第19周(周一至周五)、第20周(周一至周五)、第21周(周一至周五)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12:0014:3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0013:3016:00

(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及信箱:

榆中校区:教务处,5292122yzjxk@lzu.edu.cn

城关校区东区:教务处,8912031jxk@lzu.edu.cn

医学部医学教育教学处,8915205yxyjwk@lzu.edu.cn

 

  附件1.法学院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和监考安排表.xls

  附件2.兰州大学考试试卷卷头式样(AB卷).doc

  附件3.通勤车发车时刻表(含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增发通勤车).doc

                                               

 

                                                                                                                       本科教学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