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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教授做客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三十五讲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1-06-28 】【选择字号:

2021621日上午,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三十五讲于天山堂A609顺利举办。应兰州大学法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家》杂志主编兼社长史际春教授以“规制时代的法治解读”为主题,围绕经济法基本理念与现实经济法治实践的关系进行了全面解析。本次讲座由兰州大学经济法学科负责人刘光华教授全程主持,法学院2018级全体同学和部分研究生同学代表1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史际春教授以王岐山津津乐道的“广义政府、无限责任”为切入点,结合新冠疫情引发的社会经济热点问题,对比中国与美国政府的差异做法,指出“规制时代”到来的原因是社会化导致公共管理对社会空前广度和深度的渗透,进而结合世界大国博弈背景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概括,引出了规制时代法治解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随后,史教授通过对“规制/regulation”“去规制/deregulation”和“再规制/re-regulation”等概念本质的辨析,强调指出经济法的核心和本质就是“规制”理念,并将规制时代和经济法进行紧密结合。在此基础上,史际春教授进一步阐述了规制时代的基本目标:即要从“私人自治+司法”的传统市场经济治理模式,转向政府尊重市场和相关社会基础的事前、事后、事中的全方位监管的现代经济治理模式。同时,他还对规制时代的三种法治模式表达式进行了精当的概括和辨析。讲座的最后,教授结合中国社会经济实际,和同学们一起探讨了如何立足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国际国内背景,准确全面地理解经济法的内涵、探索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未来。

 

 

 

其间,多位同学就各自关心的问题与史际春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在持续三个小时的讲座中,史际春教授向同学们展示了其作为中国经济法学界泰斗的家国情怀、人格魅力、学养风采和敬业精神。讲座开拓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收获颇丰,期待史际春教授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再访兰州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