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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2-09-19 】【选择字号:

为做好法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一)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科学遴选,以德为先,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推免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选拔程序、申报条件、选拔办法、选拔结果等均予以公开,切实做到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教师代表、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如下:

  长:安俊堂  沙 鹏

  员:韩雪梅  贺军文(学院纪检委员)  王 渊   康建胜   马卫军   脱剑锋  张建军

  书:冯 颖  安 卡

三、推荐类别及名额

(一)普通推免计划。学校下达我院的普通计划推免生名额共11名,不分专业型和学术型。根据 2022916日学院本科生推免生工作小组会议决定,推免生普通计划名额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等因素综合确定,法学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为7个,知识产权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为4个。

普通推免计划包含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

(二)研究生支教团计划。2022年全校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名额共22个,由校团委统一负责遴选。

四、申请资格

纳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9级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贯学业表现良好,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专业班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含);

2.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上述第一条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即:(1)本科阶段在北京大学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考核内容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三)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对学生基本素质测评、科研成果、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志愿服务、国际化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查。

六、推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2.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普通计划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

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成绩加权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比为70%,综合评价成绩占比为30%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 =大一学年学业成绩×30%+大二学年学业成绩×35%+大三学年学业成绩×35%

3.优培计划学生需按照普通计划推免程序及要求参与班级推免总成绩排名。

4.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授课老师或熟悉学生本人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附件345,申请书、科研竞赛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本人创新创业项目结项证明,按顺序整理成册)于920日前提交至榆中校区将军院4号楼冯颖老师处,并于921号上午参加申请推免报名资格答辩,无需准备答辩PPT。答辩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普通推免学生一起,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5.排名在班级名额范围内且放弃普通推免的学生,应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二)学生在推免计划报名时,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可以兼报,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计划,如被其中一个计划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计划自动作废。

(三)学院在公示拟推免名单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定数量或比例的递补名单。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诚信及纪律要求。推免过程中所有提交的成绩、证书、证明、发表论文以及志愿填报选择等均恪守诚信原则,违反诚信原则者一票否决。在推免过程中严禁各类形式的请托、打招呼、拉关系等行为,如有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

(五)答辩审核:921日进行答辩审核,答辩顺序在答辩教室现场抓阄确定,具体时间和教室另行通知。

答辩审核分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重点向专家组介绍本人代表性成果、获奖情况、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者服务等情况,列举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对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的事实依据,如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

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学术专长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要求公示无异议后,与院内其他申请普通计划的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各模块权重比例评价得分,与学业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底确定拟推荐名单。(科研成果认定、学科竞赛类成果认定等以《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学术成果认定指导意见》和《国家科研竞赛赛事参考目录》为准)。

七、其它事项

1.其他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办法,按照相关单位公布的选拔方案执行。

2.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923日推免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925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4.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学院本科教学秘书  冯 颖  0931-5292726

      学院本科辅导员   安 卡  0931-5292726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委员   贺军文  0931-8915329

学生也可以直接向教务处(8912031)、纪检部门反映(8912159)或申诉,或发邮件至推免专用邮箱(tmgz@lzu.edu.cn)进行反映或申诉。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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