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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3-04-06 】【选择字号:
一、调剂奖励名额
1、法学硕士研究生
专业
专业方向
名额
备注
法学
国际法学
1
不接收专项计划、小语种跨方向、考生调剂
2、法律硕士研究生
专业类别
名额
备注
全日制法律(法学)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8
不接收专项计划、小语种跨方向、考生调剂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16
 
二、复试名单
1、在国家研究生招生系统发布复试通知,请注意接收。
2、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考生参加)、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复试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4、专业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口语的流利与连贯性、语音、词汇量、语法以及互动交流的能力。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前准备(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生准备好初试成绩证明《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入学时查验)(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成绩证明等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2)法学院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过程中,如有疑问,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人次,复试费在现场确认环节进行缴纳,缴纳复试费请认真核对复试学院及复试专业,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缴费码详见附件)。
(4)请考生关注法学院官网,查看后续通知,了解复试相关安排及时间节点,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参加复试。
2、复试安排及流程
(1)现场确认
 时间及地点:4月9日8:00-9:50,齐云楼1619
备注:参加复试的考生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准考证进校,现场确认环节上交材料结束后,领取思政面试号码牌,前往齐云楼1721参加思政考核面试。
(2)思政考核
时间:4月9日8:30-9:50,齐云楼1721
要求:携带本人《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详见附件,面试时将思政面试号码牌交给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对应教室进行面试,面试等待过程中不要大声喧哗,思政考核结束后进行笔试,不做逗留。
(3)笔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的考生,含非全日制考生)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法理学。
时间:4月9日10: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齐云楼1731、1740
备注:笔试安排张贴在法学院齐云楼17楼电梯口公示栏
(4)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间:4月9日14:00开始
地点:兰州大学齐云楼1721;齐云楼1723为候考室
备注:面试安排张贴在法学院齐云楼17楼电梯口公示栏
(5)专业面试
时间:4月9日14:00开始,
地点:兰州大学齐云楼1711、1734;齐云楼1723为候考室
五、成绩计算及公示
1、总成绩的计算
法学: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面试成绩×40%
法律: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30%。
其中,复试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20%
2、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复试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公布方式:法学院官网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3、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复试笔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不予录取。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
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审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时间为准。
八、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https://laws.lzu.edu.cn/)公布调剂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复试咨询
联系电话:0931-8915653 
邮箱:fxyyjs@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628
(二)法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3728
部门:兰州大学法学院党委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718室
(三)兰州大学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及法学院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