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信箱地址:

tusl@lzu.edu.cn


如果您已经安装邮件客户端或者APP,
点击这里 直接发送邮件。
院长信箱
信箱地址:

anjt@lzu.edu.cn


如果您已经安装邮件客户端或者APP,
点击这里 直接发送邮件。

通知公告

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3-04-19 】【选择字号:
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二、招生计划
专业
总计划
方向
法学030100
5
01宪法与行政法学
02刑事法学
 
三、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对准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考核评价。根据申请材料考核评价得分,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材料审核低于(分值<60分)60分的考生名单不能进入后续考核环节,材料考核结果复试前在法学院官网公示。
四、复试
(一)复试名单确定
通过材料审核环节的考生(分值≥60分)
(二)现场确认
确认对象:通过材料审核环节的考生
确认时间:4月23日上午8:30-10:30
确认地点:齐云楼1619
需持证件及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或与提交申请材料不相符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思政考核
时间:4月23日上午9:00
地点:齐云楼1721
考生需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对考生填写的奖惩情况进行核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笔试
考试科目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英语
4月23日下午13:30-14:30
齐云楼1740
01宪法与行政法学
齐云楼1731
02刑事法学
宪法学
4月23日下午14:30-15:30
齐云楼1740
01宪法与行政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4月23日下午14:30-15:30
齐云楼1731
02刑事法学
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每门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均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轮考核,并及时在法学院官网公布。
(五)面试(面试时间30分钟)
1、英语面试
时间:4月24日上午8:30-
地点:齐云楼1721
2.专业面试
时间:4月24日上午8:30-
地点:齐云楼1734
面试内容:专业综合面试考生需准备PPT陈述。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科学研究能力、逻辑思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内容包括:
(1)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
(2)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
(3)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材料进行)。
考生陈述控制在6分钟,陈述完毕后,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六)体检
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体检时间: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七)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按博士导师招生名额指标,综合考虑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最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最终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40%+(专业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20%)*60%。
申请材料考核及业务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均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最终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在法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特别说明:定向培养攻读博士研究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15%。
五、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齐云楼1628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5653
学院网址:https://laws.lzu.edu.cn 
六、其它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兰州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