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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第二教师党支部到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缅怀先烈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8-09-26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法学院第二教师党支部于922日赴兰州市榆中县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举行了一次有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

即将到来的93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确定的第一个“烈士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前夕,学院教师第二党支部的党员们集体瞻仰了烈士陵园,参观了张一悟烈士纪念馆,缅怀先烈的同时集体学习了《英雄烈士保护法》。

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坐落于座落于陇右名山──兴隆山腹地,始建于一九八六年十月。陵园掩埋着近千名解放兰州和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英勇牺牲的烈士遗骨。在革命烈士纪念碑下,支部党员怀着庄严的心情,浏览了碑座四周的献词,认真阅读了“兰州解放纪略”,通过解放纪略的字里行间,同志们被革命先烈为了夺取全国的解放,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祖国的领土不受侵略,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艰苦卓绝的斗争精神、奉献精神深深地感动。仰望那直指蓝天的纪念碑,看着那草丛中的有名的、无名的烈士纪念墓,手抚党旗,大家感慨万千:正是这些英雄烈士的大无畏牺牲,才换来我们如今安宁的生活。作为一个党员,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砥砺前行。

张一悟同志是甘肃党组织的创始人、中国共产党在甘肃的第一个组织——中共甘肃特别支部的第一任书记。支部同志们参观了张一悟同志生前使用过的书籍、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亲笔信件等遗存,领略了烈士生平。通过参观,同志们更深刻感受到了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的光辉足迹。支部书记陈航老师警醒大家:学习英烈,就是学习他们如何忠诚于党,如何工作,如何生活,而不是空念口号。

《英雄烈士保护法》是保护英雄烈士的一部法律,20184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51日起施行。自此,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借着缅怀先烈这个契机,大家人手一份打印的《英雄烈士保护法》集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到了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现实意义,并纷纷表示要自觉地对照《英雄烈士保护法》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学英烈、爱英烈、敬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