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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动员大会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19-05-15 】

    5月10日下午,兰州大学法学院在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A11教室举行了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动员大会。学院副院长吴双全、法学教育和实训管理中心主任李志强、法学教育和实训管理中心成员胡珀、柴裕红,以及实习班班主任刘绍彬、李忆春等老师出席会议,2017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团委书记张雅宁主持。

    吴双全发表了动员讲话,他说,专业实习是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重要和必要环节,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将以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业实习。他解答了同学们对于实习过程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困惑,动员同学们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即将到来的专业实习阶段。

    李志强就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流程和有关要求做了详细说明。他详细介绍了学院制定的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同学们按照时间要求准备好需要提交的各项材料,并对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保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雅宁宣读了《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专业实习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同学们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条款,落实日常考勤制度,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会上,全体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签订了《专业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