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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来我院交流座谈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1-04-29 】

2021428日下午,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苏静来到兰州大学法学院,在齐云楼1734会议室与2020级弘毅班学生进行了交流座谈。法学院副教授李清宇、团委书记张雅宁参加座谈。此次座谈主题为刑事审判实务中的一些问题与解决方法。座谈由张雅宁主持。

苏静法官讲解了开庭过程、庭前会议及其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认罪认罚程序等法庭审理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并结合其在审判过程中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生动形象地讲述了刑事一审案件中的具体情形。

 

 

 

座谈中,苏静法官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法庭审判的步骤,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及评议和宣判等。主要内容有,在开庭10日前,应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开庭5日前,应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情形,开庭3日前向检方通知开庭时间、地点等开庭审判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除此之外,法官还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庭调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询问、发问当事人,出示、核实证据,调取新证据,补充侦查,涉案财务处理,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等;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辩论等。

 

 

 

苏静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流,就现阶段法律实务中的一些热门问题以及关于法学生未来的职业规划等同学们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通过本次座谈会,参会同学对于法律事务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参会同学都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