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2020〕120号)和《法学院2025年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通知》《法学院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学生报名、资格复审与现场复试等环节,现将法学院2025年本研贯通培养计划遴选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联系法学院本研贯通计划工作小组。
公示期:9月19日-9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宝强 (纪检委员)0931-8913728 bqwang@lzu.edu.cn
谢灵灵 0931-8913730 fxybk@lzu.edu.cn
兰州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