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录工作有关通知,兰州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复试的工作安排(第二次)如下:
一、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2026年9月24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未进行预推免考核的学生,仍须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推免生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院官网9月8日发布的《兰州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便于学院收集考生信息,开展综合考核并选拔学生,确保材料审核环节不缺失。
学院依据推免生(直博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形式与内容
参照《兰州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执行。
三、综合考核安排
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及公示
(1)硕士推免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2)直博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60%。
(3)综合考核成绩通过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确认
1.根据分专业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推免生(直博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评价成绩、思想品德考核等结果,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后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不参加综合考核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通过兰州大学法学院官网公布。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直博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直博生)录取工作。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录取流程的考生,推荐免试接收无效。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将在法学院网站公示。2026年10月中旬以后,可登录法学院网站或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
六、资格复审和录取
对于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直博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核查,若在入学前未能获得学位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653
联系邮箱:fxyyjs@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628
兰州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