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14:00,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九十八讲成功举办。受兰州大学法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史彤彪教授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齐云楼1723君才报告厅举办了题为《法官应做立法者的思想助手》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张杰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史彤彪教授从三大法学派各自的主张出发,指出了法官独特的地位:“法律通过法官降临尘世”。随后,史彤彪教授进一步引入了《法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的规定,指出两部法典赋予了法官在法律空白领域一定的裁判空间。史彤彪教授指出,正如民国法律名家吴经熊评价的那样:“在法律的艺术里,法官要做诠释的艺术家。”两部法典体现了立法者对法官的信任,也反映了法律体系自我完善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创造性裁判提供了法律支撑。最后,史彤彪教授以司法实践中十个案例生动地诠释了“法官应为立法者的思想助手”这一主题,每则案件都展示了法官创造性地适用法律对国家、对社会以及对保障个人权利的积极意义。
史彤彪教授通过对理论、法律规定和案例的深入剖析,深入浅出地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官在法律体系中不仅仅是法律的适用者,更应成为立法者的思想助手,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此次讲座时长四个小时,同学们收获良多,在热烈的掌声中,讲座圆满结束。
(图文:屈一珅/审核: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