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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九十六讲之《吉尔吉斯斯坦民商事纠纷解决制度》成功举办

【来源:兰州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5-06-16 】

     2025年6月12日下午,应兰州大学法学院邀请,中亚国际仲裁法院院长BAKTYBEK KYZY ASEL(阿谢丽)在兰州大学齐云楼报告厅1711作题为《吉尔吉斯斯坦民商事纠纷解决制度》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系兰州大学2025智库周系列活动,由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兰州大学—甘肃省侨联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柴裕红主持,法学院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甘肃政法大学崔岩老师以及敦煌国际仲裁院徐斌秘书长分别通过线下和线上的方式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ASEL教授系统介绍了吉尔吉斯斯坦的法律体系架构。她强调,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吉尔吉斯斯坦在继承前苏联法律传统的基础上,通过《吉尔吉斯共和国民法典》《吉尔吉斯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吉尔吉斯共和国仲裁法院法》等核心法律构建了现代民商事争议解决框架,其宪法至上的原则为多元解纷机制提供了根本保障。

     在核心议题环节,ASEL教授聚焦仲裁制度的创新实践,深入剖析了该国两大仲裁机构—吉尔吉斯工商会仲裁法院与中亚国际仲裁法院的运作特色。通过对比国家法院与仲裁法院的管辖权差异,她指出,仲裁的核心优势在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从仲裁员遴选、程序保密性到《纽约公约》覆盖170余国的跨境执行力,为企业提供了高效的国际争议解决方案。

     针对中吉司法合作,ASEL教授重点解读了2024年里程碑案例,云南省某中院首次依据《纽约公约》承认并执行吉尔吉斯斯坦仲裁裁决。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04条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新规,系统阐释了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承认执行的“三步审查法”,并强调随着“两国三地”庭审模式在厦门、昆明自贸区的落地,中吉司法协作已进入深度互信阶段。

  讲座尾声,柴裕红老师总结指出,本次研讨不仅填补了我们对中亚国家司法实践的认知空白,更为“一带一路”企业解决跨境争议提供了实操指引。在互动环节,师生们就仲裁协议效力认定、中亚投资争议预防等议题与ASEL教授展开热烈讨论,徐斌秘书长与ASEL教授就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讲座系统性地为法学院师生揭示了吉尔吉斯斯坦独特的法律体系与仲裁实践,有效填补了中亚国家民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知识空白,极大地拓展了师生们的国际法律视野。通过剖析吉尔吉斯斯坦的法律样本,为兰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注入了鲜活的中亚视角。通过本次讲座,柴裕红老师与阿谢丽院长双方关于未来的合作进行了深入地交流互动,为法学院和涉外法治中心下一步的中亚法律研究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