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大会暨2025年年会在太原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山西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赵旭东主持开幕式仪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振江,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明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山西省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山西大学党委书记王仰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振江对商法学研究会在扎实推进法学研究,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商法学研究会要坚持政治引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和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有序推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要充分发挥研究会国家级高端智库作用,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事法治体系,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繁荣法学研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两个结合”这个最大法宝,拓展全球视野,构建中国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完善内部治理、加强理事会建设、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贡献。山西省法学会会长左世忠,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李文星出席开幕式。兰州大学法学院汪振江教授、胡珀教授、宋鹏副教授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大会。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大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主持。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赵旭东作的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监票人及计票人名单、《关于修改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章程的决定》、第五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名单和副秘书长名单等事项,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资深教授赵旭东继续当选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兰州大学法学院胡珀教授、宋鹏副教授连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赵旭东会长对与会代表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新一届理事会将以更高的政治觉悟和站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研究会工作的新局面;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特色的商法学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凝练、加工,构建以商法学科的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为主干的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全面加强商法学各领域特别是新兴重点问题的研究,根据国家最新立法规划,回应商事活动的现实问题;要继续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提升我国商法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拓宽通道,丰富交流内容,提升交流效果。
大会期间还揭晓了2024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和“中国商法年度人物”的评选结果。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麻锦亮、中国证监会法治司副司长杨明宇、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友苏分别就“公司法解释的基本遵循及争议问题”“贯彻新公司法、完善监管制度、保障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商法自主知识体系”“董事对第三人责任司法解释方案的改进与延展”进行了主题报告。

本次年会下设五个分论坛,近四百位专家学者围绕“股东出资责任的配置与债权人保护”“公司资本与股东出资责任中的董监高责任”“公司法的组织性含义及其在商事审判的适用”“破产法与公司法的衔接与融合”“清算义务人、清算人和破产管理人的信义义务”“股权代持制度的立法与现实困境”“公司治理与营商环境”等十个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兰州大学法学院宋鹏副教授在第三分论坛“破产法与公司法的衔接与融合”中汇报发言,报告题目为《公司债权人权利实现的组织法逻辑:“代位权”?抑或“侵害债权”?》

本次会议在严谨、高效、务实的氛围中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将继续秉承宗旨,凝聚实务界与学界的力量,推动我国商事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商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