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8日,兰州大学第八十二期萃英人文学术沙龙“公益诉讼前沿问题”顺利举办。本次沙龙由兰州大学社科处主办,兰州大学法学院承办,兰州大学法学院杨雅妮教授担任召集人。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兰州工商学院、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等理论与实务部门共计40余人参会。沙龙设置学术报告和交流发言两个环节,与会代表围绕公益诉讼的体系化逻辑、公共利益保护方法论、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等前沿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开幕式由兰州大学法学院李卓伦老师主持,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雅妮教授致辞。杨雅妮教授介绍了本次沙龙的举办背景,对各位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二十大的重要部署,在“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正在顺利推进的背景下,本次沙龙以“公益诉讼前沿问题”为主题,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又能够为“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制定提供学理支持。

学术报告环节由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杨雅妮主持,五位专家学者围绕公益诉讼核心主题逐一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蔡虹教授以《我国公益诉讼的体系化逻辑》为主题,从公益诉讼的发展历史、公益诉讼体系化构建的必要性,以及公益诉讼体系化构建的逻辑等方面作报告。她指出,我国公益诉讼起步晚、发展快、多元化特征显著,作为依托司法实践而生的制度,其面临理论储备不足以及规范体系碎片化等问题,亟须通过提升规范的体系化程度来实现公益诉讼制度的融通和协调。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福华教授以《公共利益保护方法论》为主题,从问题的提出、规范具体化在公共利益保护中的作用、公共利益保护中的规范竞合及其解决以及公共利益保护中的法益权衡四个方面作报告。他认为,要解决行政与民事公益诉讼二元分置导致的公权力协同断裂问题,需要重构公益诉讼制度逻辑,打破部门法壁垒并协调公私法关系,实现对公共利益的实质性体系保护。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程春辉主任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助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主题作报告。他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规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立法和司法中的作用,为完善生态保护屏障、增进人民福祉等提供法治保障。

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蒋玮教授以《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减轻的具体方法》为主题作报告。他认为,证明责任减轻制度在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具有正当性基础,应明确其适用条件,规范其适用方法,保障其适用效果。

兰州大学法学院杨雅妮教授以《必要审慎原则在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的展开》为主题作报告,她认为必要审慎原则本质上是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权的行权边界问题,应当在检察立案、调查取证、提起诉讼、诉讼请求确定和二审程序启动等方面全面贯彻必要审慎原则。

交流发言环节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玉龙主持。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梁方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现实困境和完善方案进行了讨论;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主任吴增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领域、计算方法、使用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分享;兰州工商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李毅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修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非金钱类判决的适用、公益损害的量化认定等展开了讨论;兰州大学法学院讲师刘洋对如何借鉴私益诉讼模型推动公益诉讼向规范化和体系化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兰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李卓伦结合各位专家的报告和自身研究,分享了其在本次研讨会中的所思所想。

沙龙最后,杨雅妮教授作总结发言。她首先对各位专家和实务部门、青年学子的积极参与表达了感谢,表示本次沙龙围绕“公益诉讼前沿问题”这一核心主题,在理论与实务之间搭建了沟通桥梁,厘清了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难题。未来,兰州大学法学院将继续依托萃英人文学术沙龙,聚焦学术前沿,深化校际合作,理论联系实践,为公益诉讼研究提供更高水平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