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兰州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培养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紧缺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坚持科学遴选,以德为先,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推免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选拔程序、申报条件、选拔办法、选拔结果等均予以公开,切实做到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涂思龙、迟方旭
成员:杨雅妮、韩雪梅、孙龙宇、王宝强(纪检委员)、白牧蓉、祝睿
秘书:张兆翠、谢灵灵
三、推荐类别及名额
(一)普通推免计划。学校下达学院的普通计划推免生名额共19名(含本研贯通6名),根据2025年9月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决定,将除本研贯通6个计划以外的13个普通计划进行如下分配:
1.学校下达我院的除本研贯通6个计划以外的13个普通计划,不区分专业型和学术型,按照各班班级人数比例等因素综合确定,划拨名额四舍五入后确定法学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为9个,知识产权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为4个。
2.普通推免计划包含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
3.普通计划中“本研贯通”名额共6个,用于前期已申请该计划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专项计划。与我院专业相关的专项计划包含“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其中“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全校共65个,用于推荐志愿加入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四、申请资格
纳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级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业、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专业班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含);
2.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上述第一条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即:(1)本科阶段在北京大学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2)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专业竞赛(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考核内容
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全过程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在确定学业成绩时,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核算依据。
(三)综合评价。科学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对学生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国际化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查。
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合作的科研成果或其他超出学生本人实际能力且影响公正认定的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六、推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普通计划工作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最迟于9月10日15:00前将“报名提交材料清单”中的材料按照要求提交至榆中校区将军院4号楼谢灵灵老师处,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fxybk@lzu.edu.cn。
2.综合评价环节的综合素质成绩评议工作
符合申请资格并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学生于9月11日下午14:00在榆中校区将军苑4号楼会议室开展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由学院组织专人成立5人评议小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进行审议。
3.综合评价环节的突出贡献及特殊能力考核答辩工作
符合申请资格并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学生,须一并提交学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对相关成果做出科研、竞赛诚信承诺并签字,于9月11日下午14:00在榆中校区将军苑4号楼会议室参加综合评价环节的突出贡献及特殊能力考核答辩,请提前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10分钟。答辩顺序在答辩教室现场抓阄确定。
综合评价环节的突出贡献及特殊能力考核答辩工作由5名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的5人小组进行。
4.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普通计划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
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比为85%,综合评价成绩占比为15%(综合评价成绩=综合素质成绩*10%+突出贡献及特殊能力*5%),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均为百分制(综合评价成绩中的综合素质成绩和突出贡献及特殊能力成绩均为百分制,其中突出贡献及特殊能力得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进行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评价成绩*15%,其中综合评价成绩=综合素质成绩*10%+突出贡献及特殊能力*5%
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 =大一学年学业成绩×30%+大二学年学业成绩×35%+大三学年学业成绩×35%。
5.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授课老师或熟悉学生本人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诚信承诺书、科研竞赛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证明材料、本人创新创业项目结项证明,按顺序整理成册)于9月9日18:00前提交至榆中校区将军院4号楼谢灵灵老师处,学院组织5人专家小组于9月10日下午14:30对具有学科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答辩审核鉴定,特殊学术专长参加申请推免报名资格答辩。专家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其中,在组织认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证明材料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通过召开线下会议,集体研究认定。委员出席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赞同票数不少于出席人数的80%方可有效,然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对集体决议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普通推免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划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6.排名在班级名额范围内且放弃普通推免的学生,应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7.时间安排
推荐工作具体安排为:
9月5日,学院召开本科生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
9月8日,《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公布。
9月8日下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宣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月9日下午15:00前提交综合评价答辩相关材料。
9月9日18:00前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资格鉴定材料。
9月10日下午14:30对具有学科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答辩审核鉴定。
9月10日下午18:00前排名在班级名额范围内且放弃普通推免报名资格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一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放弃报名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9月11日下午14:00开展综合评价环节的突出贡献及特殊能力答辩和综合素质成绩评议。
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①《兰州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一式六份;
②参与科研训练、研究能力、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③国际化能力证明材料;
④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明材料;
⑤参与志愿服务、社会风尚引领荣誉证明材料;
⑥《兰州大学法学院申请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
⑦《科研、竞赛诚信承诺书》;原件,根据提供证明材料数量和不同的指导老师提供对应的原件数量
支撑证明材料①-⑤原件或复印件一式六份,⑥-⑦按照要求提供(如无可不提供)按顺序排列整理成册。
备注:9月10日下午18:00前排名在班级名额范围内且放弃普通推免报名资格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一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放弃报名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9月12日下午,学院公布综合评价成绩,同时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获得拟推荐资格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学院将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专项计划工作程序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由校团委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推免工作文件及本办法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三)其他说明
1.学生在推免计划报名时,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各类型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其余类型申请自动废止。
2.学院在公示拟推免名单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定数量或比例的递补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学生放弃拟推免资格,学院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诚信及纪律要求。在推免过程中所有提交的成绩、证书、证明、发表论文以及志愿填报选择等均恪守诚信原则,违反诚信原则者一票否决。在推免过程中严禁各类形式的请托、打招呼、拉关系等行为,如有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
七、推免服务系统说明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教务处在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18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9月22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月23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9月25日14: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八、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学院本科教学秘书 谢灵灵 0931-5292726/8913730
学院本科辅导员 张兆翠 0931-5292726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委员 王宝强 0931-8913728
学生也可以直接向教务处(8912031/8912077/5292748/5292369)、纪检部门反映(8912159)或申诉,或发邮件至推免工作邮箱(tmgz@lzu.edu.cn)进行反映或申诉。
本方案解释权归法学院2026年本科生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附件3.兰州大学法学院申请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诚信承诺书